Previous Next

廣州日前印發「廣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場景行為指引及答疑(第一批)」,為政商贈禮行為設立紅線,「指引」強調黨政機關一般不贈送禮品,並規定國企商務招待贈送紀念品不得超過600元(人民幣,下同)。

據廣州市政府公告,廣州以市黨廉辦名義頒布「指引」,為公職人員服務企業過程中涉及的互贈禮品行為劃出紅線,釐訂「可為」與「不可為」界限。

相關新聞:
中紀委大會開幕 習近平:反腐敗絕對不能慈悲 深化整治金融國企
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崔茂虎受賄1043萬 一審宣判囚11年

指引詳情。
指引詳情。

 

「指引」圍繞招商引資和涉企服務、接待就餐、交通用車、差旅住宿、禮品捐贈、對外交流等6個方面18類政商交往情況。

起草組成員表示,「指引」正面清單聚焦企業需求和幹部顧慮,明確招商公關、開門接訪等33個可以開展事項;負面清單則聚焦在違反黨紀國法、加重企業負擔等問題,列出大吃大喝、吃拿卡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19個禁止事項。

其中,指引明確指出,國有企業商務招待可贈送原則上每次人均不得超過人民幣600元的紀念品,禮品種類以宣傳企業形象、展示企業文化或體現地域文化等為主要內容;而黨政機關一般不贈送禮品,在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下確需贈送紀念品的,經批准可以單位名義向企業贈送具有廣州特色、代表城市文化的紀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