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自殺身亡的同性戀者吳翰林,生前擔心死後其丈夫李亦豪未必可繼承其遺產,故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無遺囑繼承法》,李亦豪另又代亡夫挑戰房委會居屋計劃拒絕承認已婚同性伴侶為「配偶」的決定,早年均被裁定勝訴。恒生銀行日前(17日)入稟至高院,指死者以沙田錦豐苑作按揭貸款但未有依時還款,遂追討款項、要求將單位交吉。

原告為恒生銀行;被告為死者吳翰林的個人代表。

入稟狀指,根據被告作為借款人和原告作為貸款人於2018年6月11日簽訂的法定押記中包含的還款契約,要求被告支付所有到期應付給原告的款項;向原告交付物業的空置管有權;以及要求訟費等。

翻查資料,吳翰林與李亦豪在英國結婚,李亦豪挑戰房委會居屋計劃拒絕承認已婚同性伴侶為「家庭成員」或「配偶」的決定,以致他們未能申請同住及免補地價下加名轉讓業權,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先後裁定房委會公屋及居屋計劃的配偶政策,歧視同性已婚伴侶,實屬違憲及非法。遺囑繼承案方面,上訴庭裁決提到同性配偶被完全排除條例中「有效婚姻」、「丈夫」和「妻子」的定義之外,法官認為他們是基於其性取向而遭受差別待遇,法官認為同性配偶爭取涉案權利並不會影響婚姻法律一致性。

律政司本年初就兩案獲批出終院上訴許可,終院聆訊排期在本年10月4日和8日進行。

案件編號:HCMP1795/2024
法庭記者:蘇芷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