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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專頁表示,自己今天(21日)在律政司「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第二階段進階課程的模擬法庭審訊活動中,客串飾演被指刑事恐嚇的17歲被告,在善導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潘兆童法官的見證下,接受控辯雙方律師的盤問。林定國形容,每次踏足前北九龍裁判法院,彷彿進入平行時空,可以暫時抽離現實,以不同身份體驗人生。從過去當大律師、法官,卻沒有擔任過證人,更加沒有成為被告。他認為嘗試不同角色,代入別人的位置,對自己有一定幫助。

林定國在模擬庭審活動中客串扮演被告。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在模擬庭審活動中客串扮演被告。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在模擬庭審活動中客串扮演被告,接受控辯雙方盤問。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在模擬庭審活動中客串扮演被告,接受控辯雙方盤問。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在模擬庭審活動中客串扮演被告,接受控辯雙方盤問。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在模擬庭審活動中客串扮演被告,接受控辯雙方盤問。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第二階段進階課程進行模擬法庭審訊活動。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第二階段進階課程進行模擬法庭審訊活動。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第二階段進階課程進行模擬法庭審訊活動。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第二階段進階課程進行模擬法庭審訊活動。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提到,今次培訓計劃最主要目的,除了希望大家認識法律程序和提升訟辯技巧,更重要是希望大家明白背後的價值觀、概念。他形容整個普通法制度很尊重「right to be heard」,有陳述權。要聆聽別人的意見不止適用於法律程序,也是文明社會之中很重要的一環。在一個開明社會,希望大家客觀、包容對待事情。

他續說道,對於某些事情的看法,大家自然會有各自解讀,這種解讀可能來自當時環境、當事人的背景、經驗而形成,但在未聆聽其他人的說法時,這些看法未必正確,所以凡事不要太早下判斷,盡可能先聆聽,再重新檢視自己第一印象是否正確。

林定國又形容判案相對簡單,因為只要判斷是否毫無合理疑點,即可有決定。但世事很多時最終並沒有答案,沒有絕對的對錯。他認為若大家都能認清這點便能保持較開明的態度,接受和面對與自己不同意見的人和事;如果整個社會都抱持這種心態,包容性會更大,容得下更多元化的人和事,人與人之間相處更加融洽,不會有很多非友即敵的心態,造就真正多姿多采的社會。

他亦強調講法律亦即是講做人,亦即建構一個文明開明社會的重要概念。整個法律制度,希望大家體驗,我們如何透過程序公義體現這個價值觀。他希望學員完成今次課程後對往後人生,如何自處都會一些影響。

林定國指今天的學員表現都很好, 因為他們之前也出席過法治教育培訓計劃,學過一些關於刑事程序。希望透過互動的環節,讓他們可以身體力行,學以致用。他非常感謝潘官、學員、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委員、善導會、律政司對計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