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上周日(22日)生效,據運輸署紀錄,由9月22日至9月27日中午,有一名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干犯《條例》下的表列罪行,分別為濫收車費、兜客及沒有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有關的士司機被記最高的10分,並須自費修習並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的士小巴商總會會長周國強向《星島頭條》表示,適當監管是對的,但直言「措施係幾嚴苛」,指記分制令司機壓力很大,稱對「黑的」是零容忍,但希望乘客勿濫用投訴機制,對司機過分挑剔、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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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國強:違規事項扣分「嚴苛」前線司機壓力很大
記分制下,濫收車費、拒載、拒絕或忽略駕駛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毁損、損壞或更改的士計程錶均會被扣最高的10分。的士司機若被扣滿15分或以上,該人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如屬首次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停牌期為3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6個月。
周國強說,對司機有適當監管是無錯,嚴重個案當時「唔接受、零容忍」,但亦指措施嚴厲,認為違規事項扣的分數「嚴苛」,令前線司機壓力很大。他又感嘆兩名的士司機在昨日(28日)的港深西部公路交通意外身亡,對事件感到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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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司機「揾嘅收入比例相對周邊地區低」
周國強坦言明白有司機「做得唔好、濫收車資係錯」,但本港司機「揾嘅收入比例相對周邊地區係低」,希望加強打擊白牌車「還返個公平嘅工作環境畀司機」以作鼓勵。他形容《記分條例》是把利刃放在司機頭上,呼籲乘客勿濫用投訴機制,對司機作無理投訴、過分挑剔和挑釁,令司機的壓力倍增。
至於的士強制安裝「車Cam」,周國強表示有助避免在記分制下對司機的無理投訴,也會令投訴個案的對錯顯露得無所遁形,例如「司機揀咗路線,個客唔反對,但又話司機兜遠咗」、「司機見尖沙咀塞車兜去海皮慳時間,收多幾蚊你就話濫收車資」等,相信能裝「車Cam」後能減少不必要投訴。
記者:陳俊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