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再破偽證偷渡案,去年11月在機場禁區拘捕一名非法轉讓登機證予人蛇作偷渡之用的台灣男子、一名持假台灣旅遊程件赴澳洲墨爾本的中國籍男子,以及一名協助人蛇偷渡的加拿大籍男子,今日(2日)各被判囚22個月、32個月及34個月。
入境處總入境事務主任(反偷渡情報局)李烱超表示, 入境處反偷渡情報局於2023年11月接獲情報,指一名加拿大籍男子涉偷渡活動,人員追查下發現,該名男子與一名內地男子預訂機票,準備在2023年11月6日由香港飛往曼谷,兩日後會返回香港,而他亦預訂一張由香港飛往墨爾本的機票。由於該名加拿大籍男子的行程迂迴,引起入境處懷疑,人員遂在11月6日在機場進行跟蹤及監視。
入境處人員發現該名加拿大籍男子與內地男子相識,而且一同行動,但當他們在11月8日返回香港時,二人表現非常機警,刻意保持一定距離,扮作互不認識。加拿大籍男子其後自行前往航空公司櫃位辦理飛往墨爾本的登機證,之後於禁區會合一名台灣男子。台灣男子隨加籍男子進入同一廁格內,將自己的登機證轉交予對方,然後往香港方向辦理入境手續,而加籍男子則指示站在不遠處的內地男子進入廁格內,將非法取得的登機證交給他。
內地男子前往辦理轉機手續,當時他出示一張從廁格取得的登機證以及一本台灣簽發的旅行證件。他與加籍男子其後抵達登機閘口,人員立即截查兩人。人員發現內地男子手持的台灣簽發的旅行證件屬偽造,並在其行李中搜出該名內地漢的中國護照及往來港澳的通行證。至於涉案台灣男子離開機場後,企圖透過港珠澳大橋管制站離港,人員亦在他離境前將他截停。
李烱超指偷渡集團會提供一條龍服務,首先利用手機通訊軟件招攬台灣居民轉讓個人資料,以偽造旅行證件,又會協助人蛇偷渡目的地的簽證及登機證。偷渡集團同時會安排「帶家」協助人蛇到中轉站收取非法取得的登機證,並與人蛇一同前往目的地。
入境處相信偷渡集團每一次提供一條龍服務都會收取23萬元,已運作大約半年,合共已賺取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