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翁去年11月接獲假扮其子的陌生來電,訛稱與人毆鬥被拘留警署需錢保釋,老翁不虞有詐交出9萬元,其後自行到警署了解後驚覺被騙。騙徒食髓知味再次來電索款8萬,警方安排交收後將前來收款的32歲女子拘捕,她在警誡下聲稱為了數百元報酬,受指示前往案發地點。她今早於荃灣裁判法院(暫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洗黑錢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韋漢熙考慮電騙案日漸猖獗,終判她監禁2年。
電騙案件猖獗
辯方求情指本案牽涉款項只有8萬元,且被告角色僅為有限度參與,望法庭輕判。韋官判刑時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任何對電騙案的知悉及參與程度,惟近年電騙金額增幅甚大,考慮其普及性、騙徒行騙的猖獗程度及對社會帶來的禍害,加上被告在另案保釋期間犯下本案,判處2年監禁。
32歲被告衛倩婷,案發時任職賓館服務員,現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另一交替控罪為企圖處理非法得益罪。控罪指她於2023年11月24日在香港企圖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周啟南的兒子因與他人打鬥而需付賠償金,而不誠實地取得周啟南的現金8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周的財產;及直接或間控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企圖處理該財產罪。
騙徒先後兩次來電
案情指,82歲的周啟南於去年11月22日下午3時許收到陌生來電,對方自稱是其子,聲稱牽涉打鬥案,正被拘留在觀塘警署,須港幣9萬元保釋金。同日下午4時許,周前往九龍觀塘月華街36號觀塘大廈,並將9萬元交給一名自稱其兒子的朋友陳生。其後周到觀塘警署了解事件,發現被騙,遂報警處理。翌日(23日)上午,周再次接聽騙徒電話,對方又自稱為周的兒子,聲稱須多付港幣8萬元保釋金。
同月24日上午周向警方揭發此事,警方指示周相約騙徒前往觀塘翠屏邨翠柏樓交收金錢。當日下午4時許,周接獲騙徒電話,指自己沒空前來,並會安排被告到案發地收錢。5時許,被告自稱是按周兒子的要求來收錢,周將一個內有警方預備的道具現金膠袋交給被告後,埋伏警員隨即拘捕被告,在其身上檢獲一部流動電話。被告在警誡下稱自己受友人「阿雄」指示來收款,事成後便會獲得數百元作報酬,指「係阿雄叫我過嚟搵阿伯收錢,咁事後仲話會比報酬我添」,其友人「阿雄」的電話號碼與自稱周兒子的朋友陳生相同。
案件編號:DCCC 406/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