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周二(15日)下午約6時,突擊搜查上水符興街一樓上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麻雀賭檔。單位內一名50歲姓黃本地女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另外,單位內一名本地男子及10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8至63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行動中,人員檢獲兩張電動麻雀枱、4副麻雀賭具、一批傢具及現金1,480元。
該名50歲女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而另外8名本地女子亦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十一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