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早前曾獨家報道,11項游泳香港紀錄保持者卓銘浩,被要求離開香港游泳代表隊,當中亦與港隊總教練陳劍虹發生多項衝突,而陳更於報道曝光後在社交平台貼出9張截圖,公開曾經與卓銘浩的對話,又留言形容卓是「下流之人」「害群之馬」等。卓銘浩其後向私隱專員公署作出投訴,署方認為陳劍虹或涉違反《私隱條例》規定,經交涉後陳已刪除相關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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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早前曾獨家報道,11項游泳香港紀錄保持者卓銘浩,被要求離開香港游泳代表隊。
港隊總教練陳劍虹於報道曝光後在社交平台貼出9張截圖,公開曾經與卓銘浩的對話。圖為陳劍虹。
卓銘浩其後向私隱專員公署作出投訴,署方認為陳劍虹或涉違反《私隱條例》規定,經交涉後陳已刪除相關帖文。
署方認為陳劍虹作為游泳總教練,當初收集卓銘浩的個人資料的目的,與其獲選加入港隊事宜相關。
署方指,陳劍虹其後以私人社交帳號向非體院人士發布的帖文,似乎已超越他當初收集資料時擬使用的目的。
考慮陳已刪帖 決定個案作結
根據私隱公署就投訴作出的結案信提到,曾向陳劍虹查詢事件時,陳向署方解釋報道刊登當天是香港游泳公開賽首日,若不釐清真相,將引起外界對港隊的流言蜚語,加上奧運即將舉行,為了阻止事情發酵,遂公開與卓的對話,「以維護體院和港隊的聲譽,以及捍衛游泳運動員多年來建立的正面形象。」
署方認為陳劍虹作為游泳總教練,當初收集卓銘浩的個人資料的目的,與其獲選加入港隊事宜相關,而他其後以私人社交帳號向非體院人士發布的帖文,似乎已超越他當初收集資料時擬使用的目的。署方認為,陳劍虹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發布該帖文,看來涉及違反《私隱條例》保障資料第3原則的規定,但考慮到陳已移除帖文等,決定個案就此作結。
記者:郭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