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欄才剛剛討論過NBA執法水平惹人關注,想不到接着的周末香港學界籃球精英賽,也因為球證嚴重出錯而鬧出風波。事緣星期日的男子決賽英華對聖若瑟,用錯了女子籃球較小較輕的6號球作賽(男籃都是用7號),比賽打到半途時已經有球員及教練發現問題,當場向球證提出,但萬萬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直播影片所見球證在得知後竟然堅持不換球,決定繼續全場用錯的球打到尾;而根據後來學界體育聯會發表的聲明,當時球證作此決定時是連主辦方也沒有知會或諮詢,球迷在網上讀到相關報道後,莫不感到匪夷所思。

到底當時球證在想甚麼?到底以何理由作這樣的決定?還是待他們現身解釋(如果會的話)。要知道「用錯波」並非等閒事,也並非一句「反正雙方都打同一顆球」就能當沒事。比賽用甚麼樣的器材,是有明文規定的,假如主辦或執法方自己都不守規則,威信和公平何存?而事實上兩顆球有一定差別(我跟女子隊友一起練習過有親身體驗),球員長期習慣打一個固定大小和重量的球,突然轉一顆不同的,足以嚴重影響投籃準繩等各方面表現,而且要明白那是一場緊張的決賽,不是平時訓練,沒有讓你慢慢調整適應的時間。而且在實際比賽中,雙方的球風和長處總會有區別,其中一方受到的不利影響可能較嚴重,因而構成不公平狀況——雖然這種不公平也並非得利那方球隊所造成或控制得到。

這次錯誤裏,受害最大當然還是學生,敗方自然不甘心,勝者也不好受,努力贏了冠軍卻被人質疑勝之不武;而一場學界決賽,很可能是學生球員一生難忘的珍貴回憶,現在卻被污染了。

我敬重球證,他們大都是為了對球賽的熱情而投身這個崗位,不是主角卻絕不可以缺少。但無論如何,既然負上責任還是要謹慎執法,也不應讓個人意志或榮辱凌駕在參賽者權益之上,因為說到底,球證的工作還是協助球賽順利公平進行而已。喬靖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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