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吿解散的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以及支聯會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今於西九龍法院進行首次提訊日。《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2月24日再訊,以予破產管理署確認會否代表支聯會出庭,另預留3月9日處理法律爭議,以及3月17日作第二次提訊日。
聆訊期間,旁聽人士一度起哄,隨即遭羅官直斥「呢喥唔係睇戲,請你哋尊重法庭,唔好鍾意就嗌出嚟」,又警告庭內喧嘩後果輕則被下令離開法庭,嚴重則會構成藐視法庭,「到時會好後悔」。臨散庭前,羅官指向旁聽席,再度厲聲警告「唔好嗌啊陣間,我唔係同你哋講笑」,並命令保安留意法庭秩序,庭內6名軍裝警員隨即走近至旁聽席,旁聽人士最終散庭時未有喧嘩。
4名被告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歲,律師)及鄒幸彤(36歲、律師),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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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駛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