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租契而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並隱瞞業主科技園公司,二人被控2項欺詐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科技園公司發展總監文曦華供稱,網媒《港人講地》2020年投訴有涉案違規情況,園方其後與地政署一同巡查大樓。巡查後發現有沒有獲發牌照的「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水牌,黃偉強當時向她稱基金沒有運作,是用以收集捐款,之後應要求將水牌移除。不過文沒有就此方面的口頭對答記錄在報告中,並承認疏忽;在法官查問下,她再指無把水牌拍攝下來,或因當下欠敏銳觸覺。
文曦華稱在2019年開始處理公司的牌照申請,黃偉強當時代表蘋果印刷公司作申請人。翌年接獲網媒《港人講地》等傳媒查詢,之後托下屬聯絡黃,要求澄清力高有否佔用涉案處所。文轉述下屬的回應指,黃未有直接回答提問,科技園遂在3月30日發出出面查詢,並於5月4日連同地政署人員巡查蘋果大樓。
文表示,當日由一樓巡查至食堂,之後開一個短暫的會議便離開,但沒有每個房間都進入,解釋指該並非例行巡查,而且從玻璃門外已能探看內裡情況。文亦稱沒有進入印刷房,因為認為不會被容許這樣做,故無特別向黃提出要求。她續指,巡查後發現大樓有少部分空置用地,黃解釋是打算預留作培育子公司及人才進行相關業務,但最終計畫無實施。
被告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59歲)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們於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間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並非按與科技園公司所訂的租契第二附表及提案計畫書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以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沒有採取行動執行其在租契下的權利而獲利或使對方蒙受不利。黎另被控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從上述情況使用涉案處所。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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