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涉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的案件,今午在高等法院首次進行案件管理聆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表示,案件需盡快進行審訊,未必能完全遷就控辯雙方檔期,如審訊排期後或會安排另一個案件管理聆訊。庭上透露本案審期約為30日,審訊日期待定。
法官在庭上提到6名決定認罪的《蘋果日報》前高層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案件雖已交付高等法院但暫未排期。而早前兩名已認罪的李宇軒及陳梓華,則排期在9月16日提訊。法官亦表示此兩案可排期在黎智英及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審訊完成後進行判刑。
代表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的郭康麟大律師表示,保安局早前引用《國安法》凍結《蘋果日報》3間公司資產,保安局現已批出許可讓3間公司提取若干資金以支付訟費,但申請仍在處理中,但願3間公司下星期可成功提取資金,其代表律師亦已一直在物色大律師去負責本案審訊。
是日代表黎智英的譚俊傑大律師則在庭上透露,黎智英將會聘請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而彭最快會在今年12月有空檔,但如法庭決定審訊日期後,控辯雙方會盡力遷就法庭檔期。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張卓勤則指,控方在2023年1月後才有檔期。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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