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為增加市場佔有率,經常與合作伙伴推出不同優惠,以吸引新客戶。消費者委員會接獲設訴指,有消費者使用一間銀行信用卡先後兩次在網店購買電腦,核對信用卡賬單後,發現B銀行沒有提供網上簽賬的6%回贈,於是作出跟進。
投訴人程先生收到B銀行的優惠推廣,使用有關信用卡作網上簽賬可享6%回贈,回贈將以銀行獎賞積分方式提供。程先生遂使用B銀行信用卡,於2月下旬及3月中旬,在一家電腦網店先後購買兩台電腦,售價分別為$2,945及$2,845。程先生事後核對賬單,發現B銀行並沒有提供6%回贈,於是向銀行查詢。
B銀行回覆指其推廣條款已列明,銀行會根據支付系統或商戶收單時所使用的交易代碼界定交易類別,就程先生的兩宗交易,鑑於商戶向銀行發出的扣款指示中之支付系統授權碼顯示交易渠道為銷售點,並非電子商貿,因此未能享有網上簽賬優惠回贈。程先生認為他於網店購物,理所當然應屬網上簽賬,因此不接受B銀行的解釋,並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B銀行向消委會表示,根據支付系統的授權碼,交易渠道並非電子商貿,所以投訴人未能獲得6%回贈,但酌情為其中一筆簽賬提供6%回贈。至於另一筆簽賬,由於投訴人已獲得另一宗推廣活動的回贈,而優惠條款列明不可同時享有推廣獎勵,因此銀行不會就另一筆簽賬提供6%回贈。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